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37 号)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和项目数量各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均可申报,学校申报项目总数为25项。二、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一)项目申报(3月9日前)各单位于3月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继续教育管理处邮箱,纸质版材料于3月11日上午10:00前交至继续教育管理处。(二)校内评审(3月11日前)继续教育管理处组织申报项目评审。(三)系统报送(3月11日前)继续教育管理处将审核确定的项目在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报送。(四)项目培训(4月7日—8月31 日)三、项目管理要求(一)严格培训项目申报要求。各单位要结合专业学科背景进行专业特色设计、申报培训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和申报项目相关的学科专业领域特长,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每人至多申报4个班期,师资中要保证一定数量具备中小学教育经验的教师。(二)严肃培训项目承诺。经审核公布的培训项目必须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原则上不得调整。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新一轮项目推荐的重要参考。(三)严格培训纪律和质量监控。建立培训项目督查机制,加大对培训项目的抽查和质量监测力度,责令整改期限内的培训项目不得申报新一轮的培训项目。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教育厅质量管理规程和相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省培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联系人:余家宁,电话:88285396,邮箱:yujn@hzc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2021版)(1).doc附件3:浙大城市学院省级培训项目汇总表.xlsx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4年3月7日
2024-03-07